(便民提醒)卖车别忘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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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07:14 水母网 | ||||||||
水母网1月3日讯 车子卖给别人二、三年了,车辆过户手续也办了,为什么还来追缴养路费?近日,牟平区交通局运管所在公路养路费追缴行动中遇到了许多有类似疑问的车主。 当机动车进行二手交易时,买卖双方往往谈车论价,车主办理行驶过户,但养路费的事就不去过问了。
按照现行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机动车二手交易,买卖双方应主动到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养路费缴纳过户手续,这样,车子的债权才分明。如果不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其车主身份不变,理应继续缴纳养路费。对于已报废的车辆,应将车辆直接交给车辆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出具回收证明;再拿回收证明去车管所办理车辆销户,到公路运管征稽部门办理养路费销户手续。 本报提醒车主,在遇到机动车二手交易、报废、被盗等情况时,要及时到当地运管征稽部门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及相关事宜。记者 白晓娟通讯员 周建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