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冒名16载解聘合同露了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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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0:42 汉网 | ||||||||
冒用“李小成”的姓名进高中读大学长达16年之久,直到单位的解聘书寄到真正的李小成家,真相才被揭露。近日,随州农民李小成获赔7754元。 1988年,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人张华国(化名)在何店镇浪河中学复读,由于当时规定初中生不能复读,张华国便以同校正在休学的李小成(化名)的名字及学号在该校复读。
随后,张华国以“李小成”的名义进入高中并考进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湖北专用汽车制造厂工作。2003年1月15日,张华国所在单位按照档案地址向其邮寄《解除劳动合同书》,李小成收到合同书后,便到张华国单位及其就读的大学查询,方知张华国冒用了自己的名字,遂将张华国告上法庭。 曾都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华国从1988年9月一直冒用李小成的姓名,侵犯了李小成依法享有的姓名权,应停止对李小成姓名权的侵犯,并赔偿李小成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7754元。(记者裴道彰通讯员随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