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人商家公开“亮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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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0:5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2日讯(记者 郑成海 通讯员 王同洲) 今后,商家再以各种手段欺诈消费者将被公开“亮丑”。今天,市消协宣布,从本月起将在市北区实行消费投诉公示制,定期向市民发布消费“投诉榜”,凡是坑害消费者的商家将一律“上榜”昭告市民。市消协负责人表示,公布消费“投诉榜”的目的,一方面是给消费者正确消费和防止上当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则通过这种公开“亮丑”的方式敦促商家诚信经营,自觉履行其相关义务。据悉,今年春节期间,消协将根据消费投诉的热点情况首次“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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