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轻松坐上公交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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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1:14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王国忠今报讯按照有关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鞭炮、酒精、汽油、香蕉水、摩丝、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近日,记者发现,一些乘客公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公交车,而这种危险行为竟无人阻拦。 1月1日上午,记者在太原街220路终点站乘车时,发现一女子竟然将一箱油漆搬上了公交车。而该车司机在收了这名女子五元钱的车费后,竟默许了这种危险行为。乘坐该公交车
昨天上午,记者拿着两瓶美发摩丝(空瓶)对沈城的公交车安全进行了调查。 9点左右,在铁西广场的237路公交车终点站站满了等车的市民。一辆237路公交车驶了过来,乘客蜂拥而上。记者划卡时,特意将这两瓶摩丝拿到司机面前,希望能够引起该司机的注意。可该司机只是把目光盯在IC卡上,根本没有注意到记者手里拿着的两瓶摩丝,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在颠簸的公交车上可能存在的危险,乘客们似乎毫不在意,记者顺利过了关。 随后,记者又分别对环路、207、240、220、221等线路的公交车进行了调查,司机都没有对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约束和告诫。而且车厢内也没有严禁携带危险品的警示。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客运集团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他说:“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规定,乘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可在行驶过程中,司机还要注意道路安全,所以司机要辨别每一名乘客是否携带了危险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而且实行安检也不太现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