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起部分纺织品出口开征从量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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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2:4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敏通讯员郑晓洁、徐少洪)记者日前从汕头海关获悉,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球范围内的纺织品配额体制将宣告结束,纺织品国际贸易将实现自由化和一体化。汕头海关表示,企业应规范自身的报关单填制以应对新要求。另外,针对部分夜间以陆运方式出口的企业因无法缴税影响货物放行的问题,将一如既往地实行“25+10条措施”,采取灵活的通关监管应对措施保证企业顺利出口。
据悉,我国政府为了在配额取消后继续保持和提高纺织出口行业的整体效益和长期的国际竞争力,将采取积极的措施,以推动该行业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其中与出口企业关系密切的措施包括对部分纺织品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征收出口关税。据了解,实行从量计征方式征收出口关税后,连同纺织品的归类及统计计量单位问题等将成为制约企业出口通关的几个因素,我市纺织出口企业对国家这一重大贸易政策调整应做充分的准备,关键是企业应规范自身的报关单填制。汕头海关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实行“25+10条措施”,采取灵活的通关监管应对措施:一是采取“担保验放”的通关便利措施,凭保函或保证金验放出口货物,在货物放行后,出口退税联及出口收汇联签发之前,补办企业纳税手续;二是动员夜间出口的企业提前在日间办理出口货物报关纳税手续;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网上支付”税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