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被老公偷卖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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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12:4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还有人甚至拉着第三者冒充配偶办卖房手续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云清) 老公背着老婆将住房偷卖给第三人,妻子只好上法院要公道,目前案件正在思明法院审理。 据原告夏女士说,她在槟榔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共有多年的财产.今年7月29日,她的
夏女士说,那份“同意交易声明”上的签名肯定是假的,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卖房一事。近日,夏女士向法院申请做笔迹鉴定。 事实上,这类荒唐事绝非仅此一例。据悉,一些台商、港商等在厦门购置房产后,全权交给另一方(往往是年轻女性)管理,而自己难得来厦一趟或者根本无暇顾及,有的管理者就悄悄拿着房产人的证件,伪造了签名,将高价购置的房产低价贱卖了。 出让共有房权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出让无效。有人就想尽办法伪造对方的同意声明。日前,一名中年男子拉着另一女子冒充他的妻子到市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即,将一套夫妻共有的房子由妻子委托丈夫出售。当时,数名公证员左看右看都认为眼前的这个女子与照片上的女子肯定不是同一个人,因此怀疑是冒名顶替,市公证处最后拒绝为他们办理公证。当时,公证员要求他们改天提供更确实的证据来,但事后这对男女没有再上门。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