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抬杠引发口角 磕破酒瓶扎老乡获刑4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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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22岁的男青年徐小伟在和两名老乡吃饭喝酒时,因抬杠引发口角,他磕破酒瓶将俩老乡扎成重伤。 昨天记者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小伟有期徒刑4年半。 去年7月6日18时多,徐小伟在朝阳区一小卖部内和俩老乡喝酒。因抬杠发生争执后,
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后,徐小伟不服上诉到市二中院。市二中院认为,徐小伟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因被害人魏某在起因上有过错,徐小伟自首并积极赔偿魏某经济损失,所以法院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