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老鸨以外出游玩为名引诱少女卖淫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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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1:31 安徽市场报 | ||||||||
本报讯 一伙乌合之众,纠集在一起,干起了见不得人的勾当,他们利用非法手段,以外出游玩为名,引诱少女从事卖淫犯罪活动,稍有不从,便以拳头相威胁。由蒙城县检察机关公诉的三名强迫妇女卖淫的老鸨,被司法机关处以刑罚。 被告人王宏亮系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河区汤旺河街南山委四组无业人员,他伙同蒙城县城关镇文盲个体户楚华、蒙城县无业人员郑文化从事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2003年1月
法院审理后,以强迫卖淫罪,判处王宏亮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5000元;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楚华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以介绍卖淫罪,判决郑文化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法检 本报记者 杨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