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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年无立春新人迷信寡妇年 南京岁末扎堆结婚3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3: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B篇 专家科学解析“无春年”

  昨天,本报记者就“无春年”的成因和所谓“寡妇年”的旧俗由来等采访了一些专家学者。

  专家细说“无春”原因 原是历法“阴差阳错”

  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曹云:有无立春只是农历和阳历之间“阴差阳错”。阳历是按照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规律制定的,地球公转一周是一年为365.24天。农历按月亮盈亏变化的规律制定的,有平年和闰年之分,以此来调节农历阳历之间的差异,即在19年中安插7个闰月,农历的闰年就有383或384天,这样逢农历闰月就有两个立春,而部分平年就无立春了,今年就是平年,也就没有立春了。像民间说法“寡妇年”结婚不吉利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也是荒唐的。

  民俗学家、南昌市民俗博物馆馆长梅联华:“节气表明地球在轨道上的位置,也就是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根据昼夜的长短、中午日影的高低等,在一年的时间中定出若干点,每一个点就是一个节气。”2005年2月4日,是农历腊月廿四,这一天是“立春”,却正好赶在了农历猴年的岁尾,导致鸡年“无春”。

  所谓“无春”,其实只是阴历和阳历之间的“阴差阳错”,“寡妇年”的说法非常荒唐。农历和阳历每月的天数不一样,按此换算,立春提前这种情况,大概每19年就会出现一次。人们根本不用担心因明年结婚而会发生什么不幸的后果。

  应破除“无春年”迷信 警惕非理性盲从

  南京博物馆张研究员:2005年2月4日是农历腊月廿四,这天是立春,正好赶在了农历猴年的岁尾,导致农历鸡年“无春”,按民间迷信说法,没有立春的年份意味着新婚夫妇一方会丧偶,因此没有立春的年份就成了“寡妇年”,这种迷信说法在农村、城市、老人甚至青年人中也有流行。没有理由指责为了规避“可能的风险”而做出婚姻决定的人,这不仅是他们的权利,更是他们对生活的自主。我们必须正视“寡妇年”之说引发的这样长期存在群体性、非理性的行为。抢在“寡妇年”之前结婚,这种受非理性信念的支配,形成非理性的盲从,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公民应重视现代国民的心态培训,才可能寻求一种解决途径,来应对并化解社会发展中非理性的风险。

  江西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欧阳光明:中国老百姓被传统封建迷信思想束缚了几千年,老百姓习惯于将某种自然现象拟人化到现实生活中。春天本是万物生长、万象更新的时节,二十四节气也只是一种自然现象的客观运转规律,然而老百姓却将明年无“立春”这个节气歪曲为“寡妇年”,这显然是一种很荒谬的说法!

  “寡妇年”一说其实反映了有关部门在普及科学文化教育方面的缺漏,特别是在偏僻农村地区要加强科普宣传力度!社会应努力提倡移风易俗,要扭转老百姓的封建观念,让普通老百姓都能明白这只是农历与公历的一种计算差异,从本质上说“寡妇年”无任何科学依据。希望市民能够破除封建迷信。

  “寡妇年”说法荒唐 鸡年寓意“吉年”

  民俗学家王老先生:2005年2月4日,是农历腊月廿四,这一天是“立春”,正好赶在了农历猴年的岁尾,导致农历鸡年“无春”。“无春”只是阴历和阳历之间的“阴差阳错”,而且根本不可能影响到婚姻幸福的与否。还有一种说法,“鸡年”谐音为“吉年”,寓意“大吉大利”,“鸡年大吉,必度金婚”。良好的婚姻是和夫妻两个人的感情分不开的,跟结婚登记的时间毫无关系,适龄青年在选择婚期时应该顺其自然。

  南昌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心理学博士陈勃: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传统的价值观念和旧有的民间习俗使得老百姓对“口彩”倍加重视,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见。很多人为了避免犯忌讳,听信一些毫无科学根据的言论,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任意夸大自然历法的作用,把它看成是决定婚姻成败的关键,这在本质上是错误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寡妇年”是一种极其荒谬的说法。

  婚介人士现身说法破迷信

  南京幸福人生婚介所的徐主任对今年是“寡妇年”的说法不屑一顾,她认为“今年不宜结婚”是一种迷信的论调。

  她说,自己是搞婚介的,当然十分关注业内的行情。这两天到他们那里来征婚的人,谈论最多的就是鸡年不宜结婚的话题,她都一一做了释疑工作。她说,她有一个好朋友就是在12年前结的婚,那年“寡妇年不能结婚”的论调也是像今年这样甚嚣尘上,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这位好朋友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

  “翻开这几天的报纸看,各类婚庆广告真的很火,不过这样的火暴很可能是昙花一现!”徐主任分析认为,春节过后,就将是婚庆市场的寒冻期,因为“寡妇年不能结婚”的社会氛围,提前将婚庆市场的消费能量集中释放了。这种扎堆式的消费,将带来一些后遗症,比如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等,任何一个健康的市场应该呈现出均衡的消费势态,而现在婚庆市场即将出现的前热后冷的状况,将不利于这个市场的良性发展。

  “不过,婚介行业不会受到影响,相反,对婚介行业来说很可能还是一个机遇。”徐主任告诉记者,因为“不宜结婚”,所以很多人在选择对象时,就多了一份从容,选择的时间和余地都大了很多,在这样的情况下,以往婚介所里常见的闪电式结婚的情况可能就要少了。她告诫那些结婚条件成熟的男女,“寡妇年不能结婚绝对是迷信的说法”,该结婚时就要结婚,千万不要被一些迷信的论调影响到自己的幸福。

  南京“幸福快车”婚介所的负责人韩女士对徐主任的观点表示赞同。她告诉记者,她就是在“寡妇年”结的婚,如今婚姻很幸福,丈夫是一家文化单位的负责人,儿子在国外读书,她自己的经历就是对“寡妇年不能结婚”最好的驳斥。韩女士是一个老婚介了,在这个行业浸淫了将近20年,介绍的不少人就是在所谓的“寡妇年”结的婚,“绝大部分人都生活得不错。”(本报记者 肖军 王永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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