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友俱乐部打着聊天招牌 从事潜性色情陪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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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7: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 昨天,家住郑州市建设路的孟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看了一家交友聊天俱乐部的广告后,与该俱乐部联系,没想到对方派来的聊天者的行为让他吃惊,“刚见面就提出要交通费”。孟先生觉得交友俱乐部的做法已经变了味道。 昨天上午10时,记者按照孟先生提供的电话拨了过去,一名女子接电话后,声音顿时暧昧起来,她问记者要找情人还是找对象,并说她们公司能提供大量年轻貌美的大学生供客
这位俱乐部负责人还称,她们只收取第一次见面的费用,第二次客人和陪聊者有什么联系,她们一概不管,“如果你结婚了,可找个情人,如果没结婚,还可以找个结婚对象,总的来说,在这里你能找到想要的东西!” 记者随后以交友为名提出想约见一名陪聊者,该负责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并约定在建设路上的一家电器城门口见面。30分钟后,记者的手机响了,一名陪聊员准时来到了约定的地点,她自称才22岁,目前在一家电器商场里上班,她对记者说,别的她不管,老板交代她带走100元就可以了。在聊天的过程中,记者试探地问她能否放开点,该女子连声称“没问题”,但不是现在,“第一次要培养一下感情,下一次见面时,你想咋样都可以!”记者以对她不太满意为由,想脱身,但她说:“天气那么冷,你就不表示一点诚意?”并执意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记者给了她一点交通费,她才离开。 郑州天翔律师事务所的李华阳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该俱乐部的做法是行走在法律边缘的一种行为,她们打着交友聊天的招牌,实际上从事着潜性色情陪侍,这种现象应该制止。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政工科的郭志勇说,由于这些聊天交友俱乐部大都是地下交易,陪聊者和顾客之间的行为很隐蔽,取证方面很困难,所以不大可能公开打击,公安部门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记者 王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