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货币补贴住房“双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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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7:36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月3日讯(记者李琥珀)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正在拟定中的《济南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政府将通过货币补贴的形式来改善城镇“双困户”的住房条件,租金补贴标准拟定为每月每平方米9.2元,无房困难家庭的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拟定为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据了解,根据抽样调查推算,省城约有五六百户无房低保户,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方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一个城市的廉租房补贴标准,是根据当地市场房租的平均价格,减去房改政策中公有住房最低房租标准来确定的。据调查,目前省城住房市场租金平均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左右。根据济南公有住房最低房租标准,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确定为每月每平方米0.80元。因此,省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确定为每月每平方米9.2元。 据透露,省城无房困难家庭的租金补贴面积标准已拟定为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但对于现住自有、承租公有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补贴面积标准尚未最终确定。 《办法》出台后,申请人需持现住房情况资料、户籍证明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将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内予以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