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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昨起执行新处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7:36 潇湘晨报

  本报综合消息昨天,上医院看病的人可能会惊奇地发现,医生开出的病历条和以前好像不一样了,上面除了科室、体重要写清楚之外,就连诊断的结果和所用的药物也必须写得一清二楚,这便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的处方条。这不仅规范了医生滥开处方的行为,同时也让病人享受到了正当的知情权。

  在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儿科门诊,医生给病人看病时开出的不再是原先白色的普通
处方条,而是印有“儿科”字样的专用处方条。医生告诉记者,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所有医院都开始使用新的处方条。新的处方条分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分别是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和普通处方。新使用的处方条除了要求医生在给病人开处方时写明诊断结果外,还要求处方上的字迹必须清楚,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书写,其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必须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要让前来看病的病人一目了然。另外,西药、中成药的处方,每种药品都必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都不得超过5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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