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人假托买房得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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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9:3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邢女士的丈夫买车时申请了住房抵押贷款,结果他因车祸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理赔。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一审驳回了邢女士的诉请。 据原告邢女士诉称,2003年12月9日,她的丈夫向银行申请了16万元住房抵押消费贷款,用途是购车。根据相关约定,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们核保。2004年3月22日,原告配偶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中就此失去依靠,无力偿还贷款。原告无奈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借款目的是用于购车,而并非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因此,本案借款人不符合《上海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条款》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条件,保险合同无效,故对原告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记者阙军伟(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