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劝酒被拒嫌人扫酒兴 动刀捅死无辜少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09:58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当代生活报讯 (通讯员陈敬东) 仅仅因为一少年到酒桌找人扫了酒兴,象州三名男青年竟一个发号施令,一个提供刀具,一个动刀捅人,共同“分工合作”将该无辜少年捅死。2004年12月27日,三人中的主犯覃誉一审被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从犯黎宝方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从犯韦俊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4年6月23日晚10时左右,象州县大乐镇丁贡村人覃誉、黎宝方、韦俊斌三人买好
来宾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誉、黎宝方、韦俊斌因叫被害人黄某喝酒被拒绝后气愤而持刀把被害人捅伤致死,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覃誉是本案主犯,被告人韦俊斌提出殴打害人,被告人黎宝方仅提供凶器给覃誉,均没有持刀捅被害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二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其亲属又代为赔偿了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