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气盛聚众斗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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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0:5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因为小小争执聚众斗殴,其中一人被打成重伤,走路要人搀扶,还要入高墙反省。近日,惠山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去年6月9日晚上,顺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外地职工周某、杨某等人到惠山区钱桥镇玉泉公园游玩,见常工机械厂的外地工人刘某和孙某与自己单位的一名女同事搭讪,认为他们调戏了女同事,便上前与刘某、孙某发生争执,吵着吵着扭打起来。
双方都是20几岁的小伙子,年轻气盛,扭打了一番不解恨,又怒气冲冲地准备叫帮手来出气。 杨某一通电话拨给了正在厂里上班的徐某,称自己在公园被人打了,要徐某帮忙。徐某接到电话后,马上跑到车间里大声喊说:“厂里的老乡在钱桥玉泉公园被人打伤了,他打电话叫我们去几个帮他打架!”然后,他打电话给正在厂外的车间主任卢某“报告情况”。卢某听到消息赶回厂里,从车间里拖出了十几根钢管。此时,厂里一帮愤愤不平的同事聚集了起来,卢某与张某等10多人,先拿着钢管兴冲冲地前往玉泉公园与杨某等人会合。 与此同时,刘某和孙某也商量着回厂里叫些人帮忙,他们在沿途中遇到了厉某等人,刘某告诉他们说“在公园与别人打架,吃了亏,一起过去帮忙”。 厉某等人一口答应,途中他们又叫了吴某,几个人带钢管、砍刀等一同赶赴公园。双方在玉泉公园东大门附近撞个正着,刘某一伙拿了工具人数却不多,开打后不仅敌不过对方十几个拿钢管的小伙子,还要对付后来赤手空拳赶来“帮忙”的一群人,很快便落败逃跑,被张某等人一路追打。期间,刘某被打成右颞顶骨开放性凹陷性骨折,并有脑组织溢出,过后走路出现困难,需要他人搀扶,经鉴定构成了重伤。 惠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张某和刘某起了主要作用,属主犯,卢某、孙某等6人属从犯。 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受重伤的刘某有期徒刑3年,判处其他8人缓刑1年到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等。 (缪周容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