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始使用“四色处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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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1:2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飞实习生王晓华)原来用的处方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退出医院,从今年1月1日起,医生必须按照“四色处方”这一新的国家标准开具处方———这是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明确规定。但记者昨日走访发现,大医院做的比较规范,部分小诊所仍实行“老处方”,许多患者对新的“四色处方”不知情。 “老处方”让路新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最后一条规定:新处方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各医疗机构原印制的处方与本办法不符的,可以使用到2004年12月31日。”也就是今年1月1日起,医生开处方时必须按照麻醉药品、急诊、儿科、普通等病种开具淡红、淡黄、淡绿、白色四种处方。无疑,新处方规定有利于医院提高管理质量,提高按方拿药的效率。而且用四种颜色区分病种,患者看病也能更明了。 大医院规范小诊所“步子慢” 昨日上午,记者在交大第二医院走访5个科室中,医生都开具的是标准新处方,大厅划价、取药的患者手里持着不同颜色的处方。同济医院开具的也是各色处方,处方右上角有病种标志。记者随后走访的省医院也开具正规处方。 但昨日下午3时,记者在黄雁村的一个小诊所里询问时,一名穿着白大褂的女孩称不知有“四色处方”的规定。下午4时,记者来到南郊杨家村干休所东侧路北一家挂名“诊所”的医疗室里看耳朵,姓侯的医生给记者开具的中药和西药是一张处方,且处方为白色。八里村的一个小诊所仍实行白色单一处方。 不少患者竟对“四色处方”不知情 “他的处方怎么是黄色的?我的咋是绿色的?”昨日下午5时,西安市中心医院门诊大厅挂号、交费窗口等着交费的七八位患者。一位带孩子看病的患者向收费的医务人员询问。一番解释后,她才得知病种不一样处方颜色也不一样。 昨日的采访中,记者在同济医院、交大第二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询问了8位患者,其中只有一位患者确切知道处方的“颜色变了”,一位患者“听说过”实行新处方规定,其余人表示“来看病前还不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