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购物消费 注意差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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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2:3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上海和北京、香港、澳门等地签订四个城市消费维权联动协议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反响。 去年,消费者朱先生到香港、澳门旅游,在旅游期间,经过旅行社的介绍,他在港晶中心地库一个商铺里购买了一台“三星”品牌的MP3,回到上海后,朱先生准备使用时,却发现MP3在充电后无法听歌曲了,他又按照说明书上的操作方法将MP3同电脑连接,仍然不起作
为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香港澳门旅游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消费者对要购买的商品先要了解,是否与内地有技术标准方面的差异,不要购买不适合的商品。 二是在购买商品,特别是家用电器、数码电子商品时,要向商家了解清楚,所购的商品在上海有没有售后服务部门,因为香港、澳门地区没有“三包”规定,所以对于没有约定售后服务的,应慎重选择。 三是要保留好发票、保修卡、购货单和购物合同等凭据。 作者:记者沙情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