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招致损失 定罪玩忽职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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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2:37 今晚报 | ||||||||
本报讯仅凭从他人处得来的“有赴国外研修名额”的信息,一名企管部负责人便组织了近30名企业人员办理出国手续。结果,38万元手续费被骗。该负责人也因此背上了玩忽职守的罪名。 46岁的刘某原系本市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管部部长。2000年11月,津南区某家政服务部负责人孙某(已判刑)找到刘某,谎称其可以通过一家韩国企业办理出国研修事务。
津南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正确履行单位领导要求,在没有进行考察的情况下,即组织办理出国研修事宜,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据此,法院判决刘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孙启明李晓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