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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恶男诱骗多名妇女 强行拍裸照迫其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5: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三名河南籍男子采取威逼恐吓、拍裸照写“保证书”等手段,在广州、肇庆等地强迫多名妇女卖淫。近日,广州中院依法判处其11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罚。

  数月之内疯狂作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底,被告人师红雅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先后将被害人
郭某、路某诱骗到石碁镇傍东村一出租屋,以持烂酒瓶威胁、拍裸照等手段,强迫两人在白云区太和镇、番禺区沙湾镇卖淫,卖淫所得均由师红雅支配。后师红雅将两被害人交由被告人曾磊控制卖淫。期间,曾磊对被害人郭某实施了奸淫。2003年10月30日,师红雅伙同同案人“阿丹”(另案处理)以玩耍为由,将被害人方某诱骗到番禺区石碁镇石岗村一间出租屋,采用上述相同手段,强迫被害人到太和镇“肥佬”(另案处理)处卖淫。11月16日,方某乘看守不备逃离。2003年11月8日,师红雅伙同同案人刘毫娜(另案处理),将被害人贾某、王某诱骗到石碁镇傍东村林塘里东巷一间出租屋,采用上述相同手段,强迫两人到“肥佬”处卖淫。之后贾某、王某乘看守不备逃离。

  几经周折难逃魔掌

  2003年10月底,曾磊与同案人“小杰”(另案处理)在番禺区密谋组织妇女卖淫牟取利益。曾磊向被告人赵旭阳提及此事,赵旭阳提出把人带到肇庆市怀集县卖淫。同年11月初,曾磊、“小杰”、“阿松”、李金科等人(均另案处理)分别将被害人田某等4名妇女诱骗到白云区太和镇出租屋,采用威逼、恐吓、拍裸照、写保证书等手段,强迫4人卖淫。11月6日,赵旭阳租用一辆面包车,与曾磊、“小杰”、“阿松”等共同将田某等6人带到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由赵旭阳负责寻找卖淫场所。当晚,两受害人尚某、邝某借机逃离。11月8日,“小杰”、“阿松”回到番禺找到尚某并带回怀集县卖淫。在此期间,曾磊对两名被害人实施了奸淫。11月13日,警方根据他人检举抓获曾磊、赵旭阳,并解救了5名被害人。

  三首恶蹲监十多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师红雅、曾磊、赵旭阳以威胁、恐吓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已构成组织卖淫罪,遂判处师红雅和曾磊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赵旭阳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00元。(梁克毅 邬耀广 李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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