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偷情偷拍床上镜头 敲诈未遂被判入狱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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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5:22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扶绥讯 吴某指使朋友偷拍其与情人的“床上”镜头,以此来勒索情人20万元。日前,扶绥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敲诈勒索案,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吴某系扶绥县山圩镇某村人,今年22岁。吴某经常到某农场玩耍,认识了该农场职工
近日,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敲诈勒索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吴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为了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法院依法对吴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陆静 甘海祥)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