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高校学生身陷盗网 偷盗电脑配件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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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7:18 桂龙新闻网 | ||||||||
日前,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在校生盗窃电脑配件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6名被告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至15000元不等。这6名被告中,有5人是驻邕高校的学生。 2004年2月11日凌晨,在南宁读大学的胡、黎、罗、唐等4人,以及在家务农的胡某某在南宁市大学路大岭路口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时,发现该网吧的管理比较松懈,于是便趁
被警方抓获后,6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通讯员张勇 王琳 记者覃超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