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房费”组织卖淫 一家三口锒铛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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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8:4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月4日消息(记者 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楚云刑丹)浙江永嘉人叶某夫妇为收取所谓“房费”,在浙江慈溪浒山租房组织了一批“小姐”卖淫,并让自己的女儿小芽负责拉客招揽生意。近日,叶某夫妇分别被慈溪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各处罚金5万元,女儿小芽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3千元。 今年49周岁的叶某与妻子董某4年前从浙江永嘉来到慈溪打工。两人起先开了一家美容
小丫、阿飞等人长期在叶某夫妇租住的房内卖淫,叶某负责管理、做饭,妻子董某负责收钱、购买卖淫器具。叶某的女儿小芽今年24岁,无业在家,父母就叫她拉客招揽生意。叶某夫妇每月给卖淫女2000元工资或者以三七分成结算,而卖淫女每次向每名嫖娼者收取50元不等的“房费”。今年8月,叶某一家三口的“生意”终因一名卖淫女被公安机关抓获而事发。 慈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叶某夫妇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以构成组织卖淫罪;小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