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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肇事逃逸被判3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9:35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吴厚宽记者袁玮)驾车撞伤人后,不是抓紧时间抢救伤员,而是驾车逃跑,导致被撞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许官根被徐汇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

  去年4月2日14时50分许,许官根驾驶混凝土搅拌车沿田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虹梅路路口遇绿灯往南右拐弯时,搅拌车的右侧与在其右侧非机动车道内骑助动车的被害人朱圣煜发
生碰撞,朱圣煜被撞后倒地,其头部被搅拌车的右、中后轮碾压致伤。

  事故发生后,许官根驾车逃离现场,直至漕宝路路口遇红灯停车时,许官根才被目击路人截获。助动车手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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