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顾客钱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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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19:3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吴厚宽记者袁玮)利用担任收银员的职务便利,对顾客所持有的信用卡,重复使用、侵吞顾客钱款21321.5元的张敏(化名),日前被徐汇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去年6月26日至7月10日,张敏在担任太平洋百货公司收银员期间,多次将前来付款顾客所持有的信用卡在POS机上重复刷卡,然后在重复拉取的信用卡凭条上冒充顾客签名,从而
嗣后,张敏将划入公司账上的款项抵充现金营业款作缴款入账,自己再将等值的现金营业款占为己有,共计21321.5元。7月10日,一顾客发现信用卡被多划走款项而向该公司投诉,太平洋百货公司遂查获了张敏存放于另处的侵吞款872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