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天上”掉皮包乘客获赔近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20:44 法制晚报

  本报讯乘坐公交车回家的张女士没有想到,自己会被行李架上滑下的皮包砸伤。为此,她将公交车的运营单位北京八方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分公司告上法庭。今天上午9时,二中院终审判决:客运公司赔偿张女士医药、误工、护理误工、交通等费用共计2.79万余元。

  去年1月15日晚7时,张女士从北京站乘坐938路公共汽车回通州。车在行驶中,乘客马
某放在行李架上的手提包突然掉落下来,恰巧砸中张女士头、颈部。2004年7月,张女士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客运公司赔偿医药、误工、护理、交通、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继续治疗等费用共计3.9万余元。客运公司辩称,张女士受伤是由车上其他乘客的包滑落造成,属于因侵权引起的损害,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同意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张女士不服上诉。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购票乘坐客运公司运营的公共汽车,双方即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运输途中,张女士被从行李架上滑落的物品砸伤,客运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现今的病情,张女士今后仍需治疗的期限还不能确定,故所需费用无法明确,应待费用实际发生后再行处理为宜。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孙慧丽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