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来 辞职要收220元服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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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3:5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见习记者谭跃) “我要离开公司,公司却要收我们220元的服装费。”名叫曹礼的小伙昨日向本报反映,他在一家名叫四川环成物业有限公司内当了近两年的保安,该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而最近他要辞职离开,该公司却要收取他220元的服装费。
记者随即就此事咨询了省劳动监察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收取服装费其实是变相克扣工资,这是不允许的,而公司也必须和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部门有权作出处罚。 曹礼表示,如果公司坚持要收取服装费的话,他将正式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