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夺房产“宣告”妻子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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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4:14 新京报 | ||||||||
在外地打工的妻子返家后,要求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并准备离婚 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通讯员杨军王军)妻子在外地打工,为抢夺房产,丈夫向法院申请宣告妻子死亡。 法院宣告其妻死亡后,判决丈夫继承财产。
近日,被宣告死亡的妻子,从外地回到北京,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死亡宣告。 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据海淀区四季青乡司法所介绍,四季青乡的马霞与马军姐弟两人都是智力残疾,父母去世后留给姐弟俩四间房屋。1995年马霞与王春结婚,生有一子王叶,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王春嫌马霞智力残疾,经常对其冷言冷语甚至辱骂、殴打。马霞因不堪折磨于1998年初离家出走到南方务工。 2003年,马霞父母遗留的房屋面临拆迁,王春了解到拆迁款数额很大,便起了占房念头,于6月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宣告马霞死亡。 法院发出公告一年后因无人提出异议,遂宣告马霞死亡。 2004年6月,拿到宣告马霞死亡的判决书当日,王春即以自己和王叶法定代理人的双重身份,向法院递交诉状,将马军告上法庭,诉称自己与王叶本应继承马霞父母留给她的两间房屋,但马军“拿着菜刀”将自己和王叶赶出,现要求继承此房屋并回去居住。 法院最终判决王春及王叶获得房屋两间。 近日,在南方打工的马霞听说自己被宣告“死亡”后,赶回北京,提起要求撤销死亡宣告的诉讼,并准备与王春离婚。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死亡宣告一旦被撤销,王春对马霞财产的继承将被取消。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