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餐馆 安监局长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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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4: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路明)渠县安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鹏与其兄弟合伙开餐馆,被渠县县委免职。王鹏成为达州市清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落马的第一人。 渠县纪委、监察局查明:2003年11月,王鹏与其兄弟等人合伙开办幻缘楼中餐馆,王鹏亲自制订下属单位和部分乡镇煤矿业主前来消费的时间计划,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王鹏收受礼金2000元,重复报销差旅费674元,对渠县部分煤矿非法开采负有领导责任,渠
据悉,达州市纪委明确规定,要经商就不能从政,要从政,一定不能经商,这两种角色决不能混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又不能自查自纠的,一经发现,必须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上责令辞职,顶格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