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必须在1月15日前结清农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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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6:4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文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证农民工拿到所欠工资回家过年,日前副省长潘连生在我省召开的部分清欠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必须在2005年1月15日前结清农民工工资,企业有困难的,政府财政先行垫付。 为此,省政府要求2005年1月10日前,各市按照省清欠办提供的拖欠项目清单将本地的拖欠项目清理一次,已经偿还和已经达到清欠标准的及时汇总上报,2005年1月15日通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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