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借钱不还堂姐收坐台费顶账 王某判有期徒刑二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28 水母网 | ||||||||
水母网01月5日讯堂姐到堂弟的美容院里收取卖淫小姐的坐台费抵堂弟的欠款,并借机向嫖客介绍小姐卖淫。昨天,福山区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王某(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现年24岁的王某是芝罘区人。王某的堂弟(另案处理)因开美容院从王某处借有一定数量的欠款,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堂弟本不想偿还这笔款,但迫于堂姐经常催促,只得让王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