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行工伤预防费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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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3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提高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减少工作中的意外伤亡,即日我省开始推行工伤预防费制度,主要用于统筹地区参保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伤案例分析、工伤事故预防等。 据了解,在保证规定的工伤保险支付项目足额支付和储备金足额留存的前提下,统筹地区可以从当年度征缴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征缴总额5%的比例用于
据了解,工伤预防费遵循“总额控制,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用其他用途。 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情况按比例提取工伤预防费,列入下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记者 李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