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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臧家庄镇西山庄村吴桂荣:栓柱,妈没拴住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7:45 水母网

  水母网01月5日讯

  儿子死在醉汉刀下

  2001年12月8日中午,吴桂荣的儿媳在自家开的小店里忙活,邻居吴某满嘴酒气地来到店里打电话,看见只有高挑清秀的女主人一人在家,吴某开始发酒疯,满嘴污言秽语,并纠
缠不休。儿媳见摆脱不了吴某,便给在集市上摆肉摊的丈夫打了电话,让他赶紧回家。吴桂荣的儿子栓柱骑着三轮车赶回家中,正好看见了吴某丑态百出。栓柱上前与他理论,吴某不理,继续语无伦次地胡说八道。情急之下,栓柱从三轮车上拿起了割肉的尖刀,与冲过来的吴某扭在了一起。厮打中,尖刀被吴某夺走,对着栓柱的胸部、大腿等处连捅数刀。栓柱的心脏被刺破了,吴某的酒也差不多吓醒了。他招呼看热闹的人一起把栓柱送到了医院。由于伤得太重,医院也回天无力,栓柱就这么离开了养育他28年的父母。事发后,吴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发送了死去的栓柱。

  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一个原本满是欢声笑语的家庭陷入了沉寂中。给儿子办完丧事,儿媳妇回了娘家,只剩下老两口相依为命。吴某后被判无期徒刑,赔付一万元。以后的三年里,两位老人越想越觉得儿子死得冤,“为什么杀人不偿命?儿子的命就值一万元吗?”为此,吴桂荣的老伴憋出了病,一想起儿子就晕倒在地。庄稼是没法种了,老两口把地交了出去,把儿子结婚的新房卖了,还上儿子进货欠下的饥荒,就去找法院为儿子“讨命”。

  为方便到法院给儿子讨说法,半年前,老两口找到在烟台市区上夼西路居住的外甥女,住进了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邻居们听说了他们的事,主动把自家的过道给他们腾出来住,地下室成了他们的家。天气渐渐冷了,寒流一次次袭来,楼上的居民家开始供暖,而地下室里没有任何取暖设施,老两口经常在半夜被冻醒。吴老太左侧身体不能自如活动,走路非常困难,上不去公共汽车,她来回跑法院都靠步行,实在走不动了就打个车。老伴则在街上拾垃圾。卖破烂的钱几乎都用在路上了,老两口的日子过得极为艰苦,不舍得花钱买好的,吃的菜都是市场散去时,别人不要了的剩菜叶。

  她不满意法院的判决,但她不知道自己还有个上诉期,她没有头绪地跑着,自己放弃了上诉的时间。

  去年11月29日,她拖着残疾的腿来到本报求助。

  儿子是三十年前抱养的

  老太太哭着告诉记者:俺那儿子是三十年前从医院抱回来的。那是个大姑娘生的孩子,她不好意思要,我攒了一年的工分钱,共60元,都给了她,让她补养身子。孩子抱回家了,没什么给孩子吃,那时候根本没奶粉,我就养了头奶羊,怕孩子喝羊奶上火,我一天给孩子洗个澡。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了,盖了房娶了媳妇才三个月,孩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我对不起孩子啊。

  儿子是姐姐帮助抱回家的。那时侯未婚生子是见不得人的事,那位未婚妈妈什么要求都没有,只想早点把孩子送出去。吴桂荣见到这个三天大的孩子时,几乎高兴得晕过去,她抱着孩子舍不得放手,想到了自己夭折的亲生儿子,她觉得老天对自己不薄,给她送来这么个大胖小子。为了让孩子平安成长,他们给孩子起了个好养的名“栓柱”,想让这个天赐的“栓柱”永远能拴得住。

  吴桂荣的亲生儿子死于脾破裂。当时,8岁的儿子放学时,被同学推了一把,摔倒在地,没想到脾脏破裂,大出血。在急需鲜血的时候,医院查出吴桂荣有肠结核。血没献成,眼睁睁看着儿子流尽鲜血死去,吴桂荣觉得自己心头的肉被人挖走了。她哭喊无助,整个人就跟傻了似的,在哪都能看见儿子蹦跳的身影。肠结核后,她不能再生育了,也就是说,再也没有属于自己的血脉了,她觉得对不起丈夫一家,对不起死去的儿子。养子就是在这个时候到来的,她把这天赐小生命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虽说没有血缘关系,但她觉得这就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儿子在吴桂荣和老伴的呵护下长大了,一眨眼就变成了1米85的大小伙子了。养儿的艰辛只有她自己知道,儿子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她的心。儿子成人后,操劳一生的吴桂荣突然得了脑溢血,儿子在病床前喂水喂饭端屎端尿地伺候,直到她康复。病愈之后,吴桂荣的一条腿不能动,是儿子每天把她抱到院子里晒太阳,然后把她抱回家。现在一想起儿子的怀抱,她便老泪纵横。

  儿子死后,她的一口牙不知什么时候都掉光了,她说,牙掉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不痛。现在说话前先得把假牙安上,否则说不清楚。

  不懂法使她陷入迷茫

  法院的判决让吴桂荣无法接受,她觉得自己把儿子抚养成人非常不容易,而儿子又死于非命,杀人偿命应该是天理。当法官告诉她“坦白从宽”的道理时,她放声大哭,认为自己没给儿子找回命来。法院的信访人员都认识她,她告诉记者,“法官对我不错,每次来都把我送出门,给我打的回家。”可是,她还是认为法院不帮助她,不追究杀人者的性命。

  去年11月30日,记者陪同吴桂荣来到法院,接访的法官一见到她就笑了:“老太太,道理都跟你说了啊,怎么还不明白呢?”吴桂荣哭诉着自己儿子死后,没人养老,希望法院能帮她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法官无奈地告诉她,这事法院办不了,应该找民政部门。记者当即陪同老人来到了市民政局。民政局的同志马上与栖霞取得联系,让她回村里申请办理。跑了三年,终于跑出了头绪,吴桂荣心里豁然开朗了,记者告诉她,法院是依法判案,判决是很公正的,让她相信法律,相信政府。

  12月3日,记者又一次陪同吴桂荣到了法院,执行庭的一位庭长告诉记者,他们知道吴桂荣生活困难,为了给她执行那一万元的判决,曾专程到她的家乡3次。可是杀人的吴某家也不富裕,除了能割让出来的一间房之外,也没有什么可执行的了。

  为了说服老人,记者特地采访了盛信律师事务所郭春晓律师,她说:吴桂荣儿子被害一案,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被告人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由于他作案后能够对被害人进行抢救并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理是正确的。

  追究民事责任的一万元赔偿,应该由被告人自己承担。被告人没有成家,与父母共同生活,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份额内执行赔付。(曙笑华隋莹)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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