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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一银行行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8: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曾光)截留、套取大笔国有资金,用来给职工发奖金、买保险,看似做了“好事”,哪知却因私分国有资产触犯刑律!昨日记者获悉,青白江区法院日前对一桩私分国有资产案公开宣判,某银行青白江支行原行长罗某、原副行长徐某、原财务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辜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四年、三年零三个月,同时三人被分处3万元、2万元、1万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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