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人与保安互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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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9:3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中介公司员工因未遵守进入小区需要登记的规定,与保安发生互殴而导致受伤。日前,闵行法院判令小区物业公司限期赔偿医疗费等各类损失1800余元,保安许某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闵行区都市路上一高档住宅小区规定,业主之外的人员进入小区都要登记。今年5月,某中介公司的员工章先生与同事到该小区查看客户挂牌出售的房屋,被小区保安拦在门口要
法院认为,许某在互殴时将章先生打伤,物业公司作为许某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许某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章先生对本案的发生也有过错,法院遂酌情作出判决。 敏谂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