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断法盲前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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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09:3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潘亮通过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日前,长宁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6万元。 潘亮原系吉林省无业人员。2004年5月,潘亮通过网络以每月1200元的价格租借了服务器,并开通了网站。潘亮在位于吉林的家中通过网络远程维护该网站。由于网站浏览人数不多,潘亮动起了歪脑筋,就在国际互联网上搜索淫秽影片,并将其链接在自己的网站上,同
章晨煜徐进(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