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家房屋中介姓“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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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10:05 沈阳今报 | ||||||||
记者金飞 调查动机:近期,今报接到关于房屋租赁、买卖中介的投诉渐多。读者李女士曾打来今报热线:“去年八九月份,自己的朋友在黄河大街的一家小中介租房,和房东签了半年的合同,花了4800元,结果房东是假的,找中介还不负责任。”
记者对沈城的一些租房中介的情况进行调查。 知情人自曝中介“四假” 据知情人冯先生透露,房屋租赁中介的“黑”主要是假广告、乱收费、假房东和免佣金四大陷阱。黑中介最常见的欺诈方式就是刊登虚假的房源广告,用一些地段、条件好、租金却十分低廉的房屋吸引租房人,实际上推荐条件差租金高的房屋给租房人,骗取看房费、信息费或逼租户就范。乱收费也是黑中介、小中介的“专利”。不论租房人要什么条件的房子中介都说可以提供,而且价格还十分便宜,但都要求先交定金、押金或看房费,声称对房子不满意可以退款,但实际以拖对付租房人,钱是不退的。更有的黑中介手中一套房源也没有,骗够一笔钱后就携款潜逃。还有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携租金潜逃。还有中介宣称不收佣金,但在背后大幅提高房租吃差价。合同成了民间协议法律规定中介应当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才能进行中介活动。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沈阳市拥有两证的房产中介机构从2003年的800多家现在发展到了2000多家,而沈阳市从事房产中介活动的机构有10000家左右,数据表明,具备资质的机构仅占1/5。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沈阳市房屋中介还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大多数合同都是中介机构自行印制的文本,条款难免对中介公司更为有利,而没有中介资质的不法黑中介合同文本不具法律效力,这些合同文本往往容易成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民间协议,法律效力不强。 安全租房注意点啥 沈阳市顺驰置业策划部王经理说:“在租房市场中主要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关系,就李女士所讲的情况,中介是应当负一定的责任,中介在登记房源时应事先查验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及身份证明,确认其具备出租条件才予以登记,这方面还是正规的大型中介有保障。” 同时,王经理为租房人安全租房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要查看中介机构是否具有两证(原件)再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其次,要查验房东的产权证及身份证明。如果房产属于共有房屋,则需要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租房做生意,则需要注意经过抵押并在抵押期内出租的房屋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第三,改变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法律规定都不得出租;最后,签订租赁合同前要注意仔细阅读合同,标明权属,如验看水电煤气等是否有欠费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