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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13岁幼女生子被告强奸 百名村民上书求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3:01 沈阳今报

  [新闻导引]

  刚出生就遭父母遗弃的幼女何春雨,吃着百家饭长大。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比自己大18岁的打工青年樊振杰。童年近乎相同的悲惨经历让两个人相爱了。然而,正当两个人相依为命、互相温暖时,樊振杰却被女孩突然出现的生父恶意告发。

  2004年8月25日,樊振杰因涉嫌强奸幼女罪被公安机关带走。孤身一人的何春雨怀抱仅5个月的婴儿,在冰冷孤寂的土房里整日以泪洗面。得知这一消息后,何春雨所在的抚顺县拉古乡大四村支书庄宏伟和100多名村民联名上书,要求法院释放善良的强奸犯。

  一场情与法的较量开始了……

  12月末的抚顺,大雪连天,寒冷异常。抚顺县拉古乡大四村一处破旧的土房里,一身红衣的何春雨麻利地洗着尿布,冻得发红的脸上清淅可见眼泪流过的痕迹。旁边的土炕上,5个月大的女儿酣然入睡。

  何春雨的婆婆站在一旁,哎声叹气。自从儿子樊振杰被抓走后,小春雨的眼泪就没有停过,过度的悲伤和劳累,让本就体弱的小春雨患上了多种疾病。“小勇(樊振杰的小名)和我真心相爱,为什么要把他抓走,他走了我怎么办?”一提到小勇,春雨的眼角再次满溢泪水。

  连何春雨的婆婆也弄不明白,儿子怎么会突然成了强奸犯?这对苦命的恋人为什么刚刚见到生活的瞩光,却又难逃命运的捉弄?

  饥寒交迫之际 流浪少女找到温暖

  何春雨尚在襁褓中时,就被离异的父母狠心抛弃在野外。童年的记忆对于她来说,除了寒冷和饥饿,没有任何色彩和光亮。6岁那年,四处流浪的小春雨为了一块可以果腹的馒头被两只恶狗追袭,最后昏倒在路边的田野里。

  醒来后,小春雨发现自己在派出所,是一名好心村民见她可怜,把她送到这里来的。派出所的民警几经周折找到春雨的父母,可他们却死活都不肯收留这个被视为累赘的女儿。在父母决绝而冷漠的眼神中,春雨再次踏上流浪之旅。

  12岁那年,饱经世事苍凉的春雨认识了在石文镇卖煎饼果子的青年樊振杰。樊振杰是继母的儿子,曾经在河北当过兵,是个心地善良的小伙子,但由于家境贫穷30岁还未能娶上媳妇。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樊振杰却对这个可怜的小妹妹格外疼爱,有什么好吃的也都留给妹妹吃。“哥哥,你就留下我吧,只要能让我吃上饭就行”。第一次感受到亲情温暖的小春雨紧紧地抓住哥哥的手,泪雨滂沱。

  何春雨就这样留在了樊振杰的身边。在樊振杰租住的小屋里,两个人以兄妹相称,过着简单快乐的日子。直到有一天晚上,何春雨因高烧而瑟瑟发抖,焦急的樊振杰无奈把妹妹搂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妹妹冰冷的心。

  这一夜,少女青春萌动的心事开始肆意疯长。

  从这天起,兄妹两人的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天晚上,何春雨告诉樊振杰,自己已经16岁了,希望能成为他的妻子。看着妹妹含情脉脉的双眼,樊振杰动了情。两个人终于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谁知,仅一次的肌肤相亲,何春宇就怀了孕。看着一脸幸福的妹妹,樊振杰又喜又忧。孩子的降临会使本就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樊振杰力主把孩子打掉,可何春宇就是不同意。从小失去父爱和母爱的她非常渴望有自己的孩子。最后,拗不何春雨的坚持,孩子留了下来。

  在何春雨并不遥远的记忆里,那段与哥哥在一起的日子是最美好和难忘的。只要两个人在一起,总有聊不完的天,说不完的话。家里有一点好吃的,两个人都舍不得吃,推来推去,直到最后变质了扔掉。

  生父恶意举报 好丈夫成了强奸犯

  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就被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8月24日,何春宇刚刚生下女儿20天,她多年未见的生父何胜财(化名)却突然找上门来,让樊振杰拿钱给他,否则就告他强奸幼女。何胜财说,何春雨的实际年龄只有13岁,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属于幼女。如果和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算强奸。

  何春雨蒙了,在她恍惚的记忆里,自己应该是16岁才对。这天,樊振杰没能拿出钱来“孝敬”何胜财。“有你俩好看的!”何胜财丢下这句话后,忿忿地走了。

  第二天一早,派出所的民警就接到何胜财的报案,把樊振杰堵在家里。按照派出所的出生记录,何春雨真的只有13岁。“你们别抓小勇,我求你们!”在樊振杰被警察带走的那一瞬间,正在月子里的何春雨哭得昏死了过去。

  樊振杰被带走了,年幼的何春雨整日茶饭不思,相思和愧疚让何春雨在每个夜里辗转反侧,她把心事写在密密麻麻的日记里。

  樊振杰,我好想你。你想我吗?不知到(道)。我们什么时候能团圆?我一定会等你回来,我们永远不分开,直到永远。 中秋直(子)夜

  小勇,时间过的可真快,我们分开一个多月了。分开的一个多月,好比过了一年。我们在一起时多好。我对不起你,我让你吃苦。你胃(为)了我,才被带走。我无一(以)回报。我只等你回来。我的心上人,我永远爱你。 10月9日

  你走了137天了,我(们)以前从来没分开过这么长时间。这137天让我变的(得)成熟了。我相信你回来的时候,我会做何(合)格的七(妻)子了。我天天老想我们以前的日子,多么快乐,而现在看见我们的小宝宝可爱的样子,更加让我想你了。我日盼夜盼等你回来和我团圆。你吃得好吗?冷吗?受苦了吗?真想明天你就能回来。12月13日

  百人联名上书 为善良的强奸犯求情

  何春雨幼稚而饱含深情的日记让邻居们的心碎了。谁都没有想到,两个苦命的人竟会有如此深情。在村支书庄宏伟的带领下,当地村民百人联名给法院写了一封信,希望法院能够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让这个善良的强奸犯回家。

  保举书

  我们是大四村全体村民,申请各位领导给樊振杰监外执行。樊振杰的家庭特别困难,房子也漏了,地里无人管理,连吃饭都成问题。小孩她妈成天哭,奶也没有了,小孩也没奶吃。樊振杰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不回来,家中的一切没有管,剩下母女俩无依无靠,确实太可怜了。所以我们大家保举樊振杰监外执行,请各位领导同情她们母子吧。 大四村全体村民

  看到联名信后,法官也深受感动。但考虑到情不能大于法,最后,樊振杰以强奸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得知这个消息后,村民仍很失望,他们告诉记者,如果有机会,他们还会选择继续为樊振杰呼吁。

  对于这起特殊的案件,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认为,类似的案子沈阳已有先例。按照《刑法》规定,樊振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幼女罪,抚顺县人民法院的量刑没有问题,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

  但从人性化的角度来讲,审理此案的法官最好还是能够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从实际情况出发。立法的宗旨在于打击犯罪和惩罚犯罪,但从本案来看,樊振杰的行为并未对社会有危害,他与何春雨真心相爱,而且很好地照顾了无依无靠的流浪女,使其免受其它人的侵害。

  如果对樊振杰进行量刑,一是不利于社会稳定,二是何春母女雨仍然需要照顾和抚养。从这一点上来讲,法院应该考虑对樊振杰免于刑事处罚。

  [读一送一]

  收留精神病女被控强奸 二审无罪释放

  今报去年年初曾报道这样一则新闻,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李润在一次遇然的机会,收留了一名四处流浪的精神病女刘飞,并与其同居。

  刘飞在李润的照顾下,精神状态良好,并先后生下两个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李润在孩子眼里是个好父亲,在邻居眼里是个好邻居,在领导眼里是个好工人。

  然而,2003年11月6日,皇姑区人民法院以李润明知道刘飞患有精神分裂症,没有性自卫能力,但还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李润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在此期间,刘飞一直在李润的家中苦等他回来。2004年1月1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当庭宣布,李润无罪,当庭释放。

  此案件充分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特派记者 张晓宁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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