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不成就要炸楼 省会一民工领刑一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3:1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通讯员贾立新)省会一民工以威胁炸楼的激烈手段向老板讨薪,造成经济损失一万余元。日前,该民工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来自新乐的小兵(化名)在石家庄市一工地打工。2004年年初,因为包工头拖欠工资,小兵便叫上3名工友,在工地的一个房间内,搬来液化气罐和草席、木板,威胁炸楼,以此逼迫老板支付工资。小兵把汽油浇在草席上,给包工头打电话后点火逃走,
此案在法律界引起强烈反响,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案是典型的由欠薪引发的恶性事件。它给人的警示是深刻的:给被欠薪民工有一个通畅的解决问题的渠道,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