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人强奸与嫌疑人私了 拿不出私了钱的色狼报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7:32 水母网 | ||||||||
水母网01月6日讯5日,福山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姜某。耐人寻味的是,报案的不是受害人,而是拿不出私了钱的嫌疑人。 今年42岁的姜某是莱阳人,在福山区某建筑工地打工。去年一年间,姜某曾三次强奸工友孙某之妻于某,而于某碍于情面,不敢声张。时间一长,孙某察觉妻子异样,经再三追问,于某只得道出实情。事后,孙某夫妇找到姜某算帐,姜某矢口否认。夫妻俩只得到当地
去年11月28日,姜某欲故伎重演,遭到于某反抗。姜某的脸部被抓伤,还被闻讯赶来的孙某用木棍打了几下。事后,姜某提出私了,孙某则“出价”:强奸一次,一万元。最后双方商定以2万元私了,姜某打了一张欠条。 回到住处后,姜某实在拿不出2万元,情急之下,拨打110报了警。警方很快查清了事实,将姜某抓获归案。(传福成言笑华)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