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聘请人民监督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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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7:48 潇湘晨报 | ||||||||
本报吉首讯1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吉首大学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张苹英收到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寄来的人民监督员聘任书。检察机关聘请人民监督员,在湘西州还是第一次。 湘西州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协商产生单位,产生单位民主推荐,征得本人同意”,并报州人大确认的选任程序,首次聘任了11名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任期为3年,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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