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青春损失费 落得狱中度青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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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一女子与男友分手后摆下“鸿门宴” 本报讯 恋爱分手竟索要“青春损失”5万元,在穗打工的贵州女子李某还找来壮汉帮忙勒索,日前被海珠区法院判刑一年半。 贵州女李某在广州与刘鹏(化名)相交,后两人分手,但李某对这段两年多的恋情一
这伙人威胁刘鹏说:“李某跟你拍拖两年多,现在你说甩就把人甩了,赔5万元青春损失费,不过分吧?”当天给2万元,另外3万元,写张借条,否则,后果自负! 刘鹏被迫写下一张3万元的借条。随后,3男子押着刘鹏到银行取款。刘鹏机警地对柜台内的银行职员求救:“有人要勒索我。”银行职员见状立即报警,这伙人拔腿就溜。 2004年2月18日,这伙人再次出动。这天下午5时许,李某的两个同伙在海珠区赤岗路把刘鹏截上一辆出租车,又去了顺×酒楼。要求刘鹏履行那张“欠条”,并从他身上搜出1张银行卡,逼他说出密码。由于银行卡里钱不够,两男子又命令刘鹏打电话给家人拿钱过来,并同时通知李某到场。 刘鹏的姐姐马上报警。当晚8时许,她和3名便衣警察,假装来饭店交钱,李某落网。(朱赞峰)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