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没完成任务被辞退 员工告原单位违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20:09 法制晚报

  本报讯 原工作单位以未完成任务为由将冯女士辞退,后冯女士将原单位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

  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终审判决:该科技公司给付冯女士1万余元补偿金,支付冯女士应报销的交通费、通讯费2750元。

  2003年1月,外地务工人员冯女士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工作任务书,后又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1月,该公司以冯女士未完成指标为由,将其辞退。冯女士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其补偿金等,后被驳回。冯女士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冯女士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冯女士与该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和任务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合法有效。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孙慧丽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