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老白干七言律诗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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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2:51 新京报 | ||||||||
未经作者同意将诗句印上包装盒,被诉侵犯著作权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通讯员张剑) 因包装盒上印制的一首诗句,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因涉嫌侵犯著作权而被起诉至法院。昨日,记者从市二中院获悉,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起诉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的是原白酒专业协会的黎莹。他在起诉中称,1988年5月,其应衡水老白干酿酒公司前身河北衡水地区制酒厂之邀赴该单位期间,创作并题写了“汉时衡水产佳酿,唐代天下美名扬,明朝国宴称佳品,今日开坛十里香”的诗句。 黎莹称,他仅同意将该作品用于酒厂内部及中国食品出版社出版的《衡水老白干》一书的内页中,不得用于其他途径。 但是,近日,黎莹发现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擅自将诗句印制于其生产8种系列酒的包装盒和外包装箱上,并在北京地区销售。黎莹认为,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的行为侵犯了他作为诗作者的著作权。 昨日,负责衡水老白干白酒经营的河北裕丰实业公司张经理称,还未接到法院的通知,但是黎莹的律师已经电话告知了有关起诉事宜。 张承认诗句的使用确实未经过黎莹同意,但是,他认为这首诗是黎莹为衡水老白干题写的,所有权已经属于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使用诗句已经不需要再征得黎莹的同意。 此案将在近期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