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开始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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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4:47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 】(深圳商报记者黄明钢通讯员贺银林刘云)记者昨日从市渣管办获悉,《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已开始办理。 运输城市(建筑)垃圾 今年必须办证
根据《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凡在我市承担城市建筑垃圾及其它散体物料运输的车辆,从2005年1月1日起,必须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 凡车况良好已密闭加盖、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和有覆盖措施的4.5吨以下的小型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的车主,请迅速向市城管局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市渣管办从2005年4月1日起,对未办理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将依法进行查处。 凡申请办理准运证的单位(车主)请先到市城管局办文窗口(福田莲花支路4号城管大厦二楼)领取申请表或在市城管局网站(www.szum.gov.cn)下载申请表,其它事项不明之处请电话查询:8375756883600294。 违章车一年被扣20分下年度不予办证 今年,市城管部门考虑到减少车主麻烦,同时加强对泥头车污染马路的治理,只需到市城管局办理准运证的车辆即可上路。 与此配套,市城管部门还采取类似交警管理违章车辆的措施,采用扣分形式加大对违章运输城市(建筑)垃圾车的处罚。违章车辆一年内被扣完20分的,下年度不予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黄明钢通讯员贺银林刘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