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原副总被控贪污195万巨款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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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5:4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41岁的北京市安美尔工贸集团原副总裁吴华威,因涉嫌贪污195万元公款,成为法庭上的被告。昨天上午,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1月14日上午,在平谷区注册的北京安美尔工贸集团工作人员来到平谷区检察院报案,称该集团副总裁吴华威携单位巨款潜逃,去向不明。1月15日,检察院对吴华威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立案后,检察院配合警方网上追捕吴某。3月5日,吴华威在西城区被警方抓获。 来自市检二分院的公诉人指控:吴华威于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间,利用担任北京市安美尔工贸集团副总裁负责管理集团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为本单位进行资金调配和收取欠款过程中,先后三次以私刻假印章、收款不入账的方法,侵吞本单位公款195.1万元。案发后,经司法机关追缴仍有124万余元无法归还。公诉人认为,吴华威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公款非法据为己有,已构成贪污罪。 法庭上的吴华威否认了公诉人对自己的指控。他承认自己的确动用了那195.1万元资金,但不是贪污,而是挪用。他说,自己曾欠下大笔债务,着急找钱还债。后来恰好有亲戚要做生意,需要投资。一心想尽快赚钱还债的他决定把单位的钱借给亲戚用,赚了钱后再把窟窿补上。为了能安全地把钱转移出去,吴华威动了不少脑筋。他私刻了假公章和财务章,在银行开了一个假的单位账户。他把自己负责的资金存入那个假账户,再通过朋友关系提现。 公诉人当庭对吴华威的辩解进行了驳斥。审判长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作者: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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