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无形无法公证 女士欲为爱情做公证遭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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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6:0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卢罡 记者季佳莹) 为防伴侣变心,日前一女士来到市公证处,要求为其婚姻做“男女双方均不得发生婚外情”的公证,被工作人员以“现在法律还没有相关依据为无形的感情作公证”为由婉拒。 据介绍,该女士在要求公证人员为她和丈夫做“忠诚契约”公证时说:“我和爱人是‘患难夫妻’,刚结婚时生活特别困难,后来靠做小生意发了点儿财。都说现在男人有了
据介绍,今年以来到公证部门咨询和申请为“爱情”公证的当事人逐渐增多,且申请人多为中年女士。市公证处工作人员洪庆秀认为,公证的基本原则是公证事项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现在的法律还没有相关的依据可以为无形的感情作公证。因此,公证部门对此类申请均婉言拒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