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女子维权中心”闻风消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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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6:5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上午,记者途经抚琴西路128号院时,只见原本悬挂在大院大门侧的“成都女子维权中心”和“全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的招牌不翼而飞。在该院相邻的三友大厦五楼的原女子维权中心“受案部”,只见“全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受案部”的招牌,已从墙上撕除,仅留下白色的字迹。 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抚琴西路115号的“得邦中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总部。院门前,以往悬挂的“中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的醒目招牌已不见踪影。门口的保安称,招牌是清晨被人取走的。同时,记者发现,原“成都得邦商务调查公司”的招牌上,被人特意抠掉了牌子上的“调查”二字。 接着,记者迈上4楼。楼梯口墙壁上,以往放置的“得邦中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的醒目招牌也已摘掉,被一块印着“市场调查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等字样的招牌取而代之。而相邻几个房间上,原本竖立的“婚姻调查”、“心理咨询”等木牌,也被一一拆除。“‘女子维权中心’上哪去了?”记者四处询问,却没有得到正面回答。 昨日,记者从着手调查“女子维权中心”的抚琴工商所了解到,截至昨日,“女子维权中心”没能提供中心的相关证照,仅提交了一份“成都得邦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口头上表示“得邦中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是“成都得邦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属机构。从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可以发现,其经营范围是“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而且负责人身在上海。但对方表示将于近日返蓉主动配合工商部门调查。而市工商局注册监督管理分局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管理的“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等行为,绝不包含可擅自调查他人隐私,对后者工商部门不予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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