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身患重症急需救治 市中院异地办案救命钱悉讨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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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7:45 水母网 | ||||||||
水母网1月7日讯莱州市某镇政府下属企业欠款久拖不还,为避免地方保护,市中级法院指定龙口法院进行异地执行。日前,执行法官将5.3万元的“救命钱”悉数送到身患尿毒症的东北人杨某手中。 1994年,杨某曾为莱州市某镇政府的下属企业垫付购机油料款10万余元,至杨某起诉时尚欠7万余元。1999年,经莱州市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镇政府分5次
为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市中级法院指定龙口法院异地执行此案。2004年5月18日,龙口法院立案执行,镇政府有关领导故伎重施,采取“拖延”战术,企图蒙混过关。执行法官不辞劳苦先后三赴莱州,最后,慑于法律的威严,镇政府于7月13日送来1万元执行款。法院趁热打铁,加大说服教育工作,最终,镇政府偿付了余款本息共计4.26万元。(记者于君通讯员 张敏)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