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释牛奶缘何“早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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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8:04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直言)昨日本报刊出《牛奶“早产”竟成行业惯例》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业内专家就牛奶生产的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发表了意见。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的专家介绍:按照国家相关食品生产的规定,牛奶的出厂日期要比下线日期晚一些,这是产品标准规定的牛奶生产流程所决定的,也是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必须的。
这位专家还表示,牛奶从生产线上下来后,还必须经过降温、冷却、检验的全过程,奶制品的生产过程才算结束,这是行业内通行的做法。在牛奶下线以后,都要再经过几天的检验期,确保产品没有质量问题才能出厂。 记者还查阅了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3年11月颁布的《产品标识标注指南》:“生产日期是指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它是产品的产出日期”。也就是说,生产日期是指成品下线以后再经过检验的日期,而不是指成品下线的日期。因此,乳制品的生产日期必然晚于实际下线的日期。 据了解,沈阳市地区消费者主要饮用的是超高温灭菌技术生产的常温奶。有关专家介绍,使用超高温灭菌技术的牛奶,生产流程最后要经过比其他牛奶更为严格的保温实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才能出厂,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超高温灭菌牛奶必须经过保温实验检测期才能出厂。 这位专家最后强调:“设定保温检测程序,是确保消费者利益的必要措施,著名品牌牛奶产品的生产流程都是按照国家食品生产标准严格设计的,也是受到质检部门严格监管的,所以请消费者放心饮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