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出厂日期不明产品店主被罚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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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08:39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古月通讯员吕新)本报2004年12月8日社会新闻版刊登的《买虾饲料要睁大眼睛》一文日前有了结果,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销售出厂日期不明虾饲料的销售商王某做出没收非法所得2520元,罚款人民币13480元的处理。 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经过检验“海森特”虾饲料达到国家标准,属合格产品。但是销售商王某已经销售了没有按规定标明生产日期的虾饲料63袋,获利2520元。依照有关法
据了解,事情发生后,销售商王某向生产厂家青岛海森特虾饲料厂提出索赔,该厂负责人表示同意赔偿王某的损失。 作者:古月 吕新 (来源:海南日报) | ||||||||